tajenismkimo | 18 August,2005 14:26
何姓男子迷姦大學學妹,刑事罪部分雖然無罪確定,民事求償部分從地院到高院,遭法院一路判賠。台灣高等法院認為,被害者案發之前雖有男友,但仍是處女,且評估出罹患「重度憂鬱」,已造成無法抹滅的傷痛,判何姓男子需賠償一百四十萬元精神撫慰金。(繼續閱讀...)


